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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债务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60次 返回列表
有债务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一、有债务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当夫妇面临债务问题时,他们的资产分割就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了。首要的原则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必须用他们的共有财产来偿还,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主张为个人所有,那么双方应协商解决债务问题;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然而,对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

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这并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夫妻共有的财产通常涵盖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有债务离婚的话好离吗

在法律框架内,婚姻关系解除与否并不取决于其是否涉及债务负担。换言之,离婚的最终评判依据在于夫妇双方的婚姻情感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若考虑到夫妇之间能够就债务清偿事宜形成共识并同时满足关于离婚的法定义务,例如重婚行为、和他人保持非法同居关系,或对家庭成员施行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等损害行为,或是沉溺于赌博、吸毒等恶习且经教育未能改正者,以及由于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等等情况,那么离婚便可成为现实。反之,若是夫妇间在债务问题上无法达成统一决议,无疑会令离婚程序变得更为复杂化,乃至延长整个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债务离婚后还需要对方还吗

关于在婚姻持续期间浮现的债务问题,离婚后是否应由各方共同负责偿付,这将取决于特定的实际上的情况。倘若这种负债源于夫妇共有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配偶双方共同的决定和意愿,即便他们在此之后结束了婚姻关系,两人仍然需要各自承担相同比例的债务。

然而,若有证据证明,此类债务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此种债务实质上涉及到了夫妻共同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或是源自于夫妻双方共同做出的决策和意愿,那么这些债务就应当被归为单方面的责任,离婚之后,另一方无需为此类债务买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债务问题需全面考量:共债共还,不足或争议则协商或诉诸法院。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之债非共债,除非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夫妻共有财产含婚内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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